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11]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选票数为持股数乘有权选出董事人数[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9] 表决权限制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投票规则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1] - 记名投票,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1] 结果统计与公告 - 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公告,可委托信息公司统计[2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决议通过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7]
百利科技(6039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