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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科技(603004)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鼎龙科技鼎龙科技(SH:603004)2025-08-29 10: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52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552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董事等违规致损[2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重大交易指标占公司相关数据50%以上且有对应绝对金额要求[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9]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董事会专题讨论,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3]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