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60300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委员会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任需提前一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召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紧急或全体同意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材料保存与回避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9] 细则生效与修改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