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60300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1 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