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6030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鼎龙科技鼎龙科技(SH:603004)2025-08-29 10:3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 会议出席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 - 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3][18] 交易审批权限 - 重大交易审批权限中,交易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2]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有不同规定[12] 提案相关 - 定期会议前十日和临时会议前三日送达提案可列为议题[14] - 会议主持人等可在会议期间提临时提案[14] 人员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行[3] - 董事连续二次不能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18] - 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提案形式审查[3][14]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按公司章程规定不少于十年[19] - 董事会秘书在决议后办理信息披露事项[21]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1] - 董事会指定责任人落实决议并汇报,秘书及证券投资部可检查督促[21] - 董事会秘书定期向董事长和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建议[21]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规定,依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