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60300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