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科技(60300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职手续 - 离职董事、高管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保密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结束后商业、技术保密义务有效,其他忠实义务至少持续三年[8] - 离职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在特定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 [8]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的董高可一次全部转让股份[8] 异议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