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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SH:603629)2025-08-29 10:03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2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2%[6][27] - 首次授予215万股,占授予总量81.13%,占公司股本总额0.83%[6][27] - 预留授予50万股,占授予总量18.87%,占公司股本总额0.19%[6][27] - 激励对象共8人,副总经理道峰获授50万股,财务总监许立群获授10万股,中层及骨干6人获授155万股[23][28]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1]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32][62]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4] -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44] 授予价格与解锁比例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12.63元/股[9][39][4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35]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期及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披露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36]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可解除首个限售期[44] - 首次授予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累计值不低于16%可解除第二个限售期[44] - 首次授予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累计值不低于24%可解除第三个限售期[44]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215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698.25万元[57] - 2025 - 2028年分别需摊销激励费用511.54万元、1,439.07万元、556.51万元、191.13万元[57] 实施与终止条件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60]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工作,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2] - 公司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74]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74] 管理与调整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激励计划草案[59]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59] - 若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对应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49][51]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其他原因调整需经股东会审议[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