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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吉瑞(6882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富吉瑞富吉瑞(SH:688272)2025-08-29 10:01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化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富吉瑞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 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法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公 司证券法务部负责人。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 置、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 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