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吉瑞(6882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