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中青旅中青旅(SH:600138)2025-08-29 09:5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8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需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影响[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1]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在指定报纸公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且需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文件[6] 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5][16][28]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1] - 董事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9] - 内控与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3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公司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披露[20]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责[23] 文件保存与处理 - 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永久[24] - 信息披露文件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归档保存[28]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应书面报送并及时处理回复,董事会秘书确定是否披露[30] 信息保密 - 预计影响股价且未到公告时点的信息需保密,知情人范围有限[32]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有关责任人将受处分,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报交易所备案[34] 子公司管理与培训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36] - 制度培训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