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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精密(6880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华锐精密华锐精密(SH:688059)2025-08-29 09:50

第一条 为提高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 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 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公司 章程》中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董事勤勉义务的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 透明的方式进行。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 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