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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精密(68805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华锐精密华锐精密(SH:688059)2025-08-29 09:46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公 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 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一条 为完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