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 审查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日 常工作联络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至少 1 人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人,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