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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海鸥股份海鸥股份(SH:603269)2025-08-29 09:4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1 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 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第 1页,共 12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江苏海鸥冷却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