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股票上市规 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事 项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 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 知悉重大事项的人员,在公司重大信息事项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