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人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3]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 薪酬计划审批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9]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