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3次以上交易所通报批评者不得任职[7]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职[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职[11] 选举与解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最迟在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4] - 任期届满前可经法定程序解除职务[15] - 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19]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2] - 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24]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25]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9]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时应向深交所报告[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公司保障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情况,仍不能消除障碍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4] 其他规定 - 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其他利益[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5] - 与国家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7]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华夏航空(0029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