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002928)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十日报公司董秘和办公室[5] - 委派董事、监事由CEO提名,董事长审批[5] - 委派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CEO审批[5] - 控股子公司设监事会,召集人原则上由公司委派监事担任[7] -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CEO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经济指标与交易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经济指标,经CEO审批后执行[10]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执行公司内部制度[11] - 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经审议批准后实施[11] - 控股子公司增减资等需公司审批后再提交审议[13] 信息备案与报告 - 控股子公司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向公司董秘备案决议及资料[15] - 公司委派参股公司人员季度后1个月报任职情况报告[16] - 公司委派参股公司人员季度后1个月报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20] 监督与考核 -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审计[23] - 公司半年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巡检[23] - 公司按经营计划给控股子公司下达目标并兑现奖惩[26] - 亏损控股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将受处罚[26] - 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奖惩方案报公司人力部备案[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