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上市公司内部和外 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 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 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深交所5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