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 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