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