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6033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安乃达安乃达(SH:603350)2025-08-29 09:32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9]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具体对象及对应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 担保管理流程 - 公司财务部统一受理对外担保申请并归口管理,详细统计更新担保情况并定期向总经理报告[15] - 财务部在担保期指派专人跟踪监督被担保企业,发现财务或经营恶化及时汇报并提对策建议[15][16] 担保风险应对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被担保人违约造成损失应追偿[16]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降低损失并追究责任[17] - 所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未履行则及时应对[17] - 公司在收购和投资时应审查拟收购方或投资方对外担保情况[1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按规定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含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21] - 公司披露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2] - 公司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