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002721)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不得担任[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9]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9]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0] -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 保存会议资料及工作记录至少十年[21][22] 补选与费用 - 辞职等致比例不足,补选前原独立董事履职[11] - 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聘请中介及行权费用公司承担[24] 意见与职责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含基本情况等[15] - 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16] - 核查董事长、总经理离职原因并发表意见[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