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应配置不少于三人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5] 内控审计工作汇报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内控审计计划与报告 - 内控审计部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内控审计检查 - 内控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8]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0] 后续审查 - 内控审计部经理应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重大缺陷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董事会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3] 内控审计部职责 - 公司设立内控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经营管理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9] 自我评价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20] 非标准报告处理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0]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控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22] - 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奖惩处理[22] - 内控审计部违规由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罚[22] 绩效考核与追责 - 公司将内控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22] 制度适用范围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吉林敖东(0006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