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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0006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吉林敖东吉林敖东(SZ:000623)2025-08-29 09: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 投票权征集与表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应逐项表决,包括种类和数量等事项[19][2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1]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应在公司所在地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应提供网络等便利方式[14] - 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表决,也可委托他人在授权范围内表决[1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4]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26] - 公司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8] - 公告、通知等信息应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公布[28]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