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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0006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吉林敖东吉林敖东(SZ:000623)2025-08-29 09:33

委员会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于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方案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规定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6] -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