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0006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5] 职责与资料 - 对公司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6] - 负责检查公司财务[6] - 审计工作组提供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