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600676)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草案)
交运股份交运股份(SH:600676)2025-08-29 09: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5]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6]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7]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内容[10]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表决[15] - 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15] - 公司担保事项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会议决议 - 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1]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1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18] 会议记录 - 可全程录音[25]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含多项内容[26] 会议签字与公告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19]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9]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