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13]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5][19]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22] 会议审议标准 - 交易多指标达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或特定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单笔财务资助超10%需特殊审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一人不得受托超两名董事[23][27] - 董事会决议需超半数董事赞成,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8] 会议表决与召开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40]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一人一票[28][3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多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42][4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决议披露前保密[47] 其他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9][49]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蓝星安迪苏相关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