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兴国际(01732)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组成 - 须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多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现任核数公司的前任合伙人自相关日期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法定人数为任意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召开会议须发出至少7天的通知,会议议程等文件至少于会前三天送出[7] - 每年须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外聘核数师可要求召开[7] - 主席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若不能出席需安排他人代出席[11] - 每六個月召开一次会议,检讨持续关连交易报告[21] 职权与职责 - 获董事会授权向公司雇员索取资料、调查相关事宜等[11] - 负责就委任、续聘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建议,批准薪酬及条款[15] - 审阅财务报表等报告的完整性,留意会计政策等相关事宜[15] - 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举行两次会议[17] - 每季检讨集团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银行账户管理[19] - 每年检讨本职权范围,并可向董事会提交建议变动[29] - 负责审批有关审核委员会的所有披露陈述[2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案由秘书保存,供董事查阅[27] - 所有成员可用书面决议方式通过任何决议[25] - 应要求提供并上传职权范围至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6] - 若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对外聘核数师意见不一致,须提交声明[23] - 完成审核审阅后,可酌情会见相关人员讨论审核计划变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