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603876)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款 第四项至第六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会议当日)通知全体独 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七条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