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603316) - 诚邦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 东累积表决票数。 (二)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 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 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