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60332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人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依顿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 1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与管理 | 3 | | 第四章 |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决策程序 | 3 | | 第五章 |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