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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百川能源百川能源(SH:600681)2025-08-29 08:3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川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