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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股份(0030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祖名股份祖名股份(SZ:003030)2025-08-29 08:28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依据公 司股东会相关决议,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四条至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