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与投资决策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4]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决策权[5] 股东会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出现法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10]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股东会决议相关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会议记录与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决议执行与报告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总经理组织实施承办[28] - 股东会决议执行结果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再向股东会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实施事项直接向股东会报告,必要时可先向董事会通报[29] 议事规则相关 - 董事长督促检查除审计委员会办理外的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30] - 公司在三种情形下应修改议事规则[30][31] - 议事规则修改由董事会组织,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1] - 议事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33]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3] - 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3]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