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600619) - 海立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