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登记入档[2] 档案报送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含多类人员[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人员及信息内容、阶段等[6]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7] - 公司及相关主体分阶段送达档案,5 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8][1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 2 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0]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5] - 大股东擅自披露内幕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5]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公开前不得泄露、交易或操纵股价[11][12] - 涉及内幕信息资料妥善保管,编辑打印不外泄[12] - 董事等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2]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3] - 提供未公开信息先签保密协议或取得承诺[13] 表决规定 - 董事审议表决内幕信息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