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及时告知公司所持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并配合披露[6] - 维护公司独立性,不谋取非法利益、占用资金资源[4] -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3]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维护控制权稳定[7] - 买卖公司股票遵守法规及上交所规定[8] - 转让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8] - 转让前调查拟受让人情况,先解决违规情形[10] 特殊主体披露要求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