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学友)
独立董事候选人要求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3]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3] - 最近 36 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4] - 最近 36 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4] - 具备 5 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有 5 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6] - 取得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6]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声明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