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601019) -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6] 会议通知 - 提前十日和三日发定期和临时会议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12]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四条原则[16]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17]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21]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3] - 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特殊情况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5] - 不得越权形成决议[26] - 利润分配等先依草案决议,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27]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9] 会议记录 - 可按需全程录音[30] - 秘书安排记录,含日期等内容[31][3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4] -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