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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5-08-29 07: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境内(为本 制度之目的,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的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