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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5-08-29 07: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州鹿 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 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对外发布,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内幕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 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