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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603051)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5-08-29 07: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其他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适用本办法。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