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3015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22] - 履职费用公司承担,可借支合理费用[30] 流程与披露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提议,同意5日内发通知[20]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9]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