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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301558)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三态股份三态股份(SZ:301558)2025-08-28 14:49

担保适用范围 - 对外担保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批[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审批[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批[7]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批[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担保后责任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15] 违规责任承担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责任人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19]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人员责任[19] - 责任人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19] - 责任人怠于履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处罚[19] 办法相关 - 本办法与日后法规抵触时以日后法规为准[21]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