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提名委员会选举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实施细则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