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实行差额选举[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否则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13]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相关情形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就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细则[3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2] 责任与赔偿 - 擅自离职的独立董事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3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 主要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主要股东[37]
中富电路(30081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