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视作本人 ...